2021-06-02 16:01:07

衛生福利部來函,110年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完成訓練一案

衛生福利部副本來函(正本:各縣市政府),自110年起提供長期照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須依本部110年5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102號函完成訓練一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



附檔:
1100602-衛生福利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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